科研 || 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项目事前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宋娟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10 |
各有关单位: 为减少企业因研发项目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带来的纳税风险,本着企业自愿参加、政府部门免费服务的原则(企业视自身情况而定,非必须参加),对2023年度的企业研发项目开展“研发项目事前评价服务”工作。 一、网上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pdcz)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系统; 2、选择“政府有”模块,点击进入; 3、查找“企业研发项目事前评价工作指引”,点击 “进入申报”,在“申报新项目”中,寻找“企业研发项目事前评价工作”,点击其右侧的“立即申报”, 4、进入系统后,需先完善企业信息,在“项目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模块中上传“营业执照”后点提交; 6、评价工作全部在线进行,网上填写、提交材料即可,不需要提交书面材料。 二、评价结果 企业可通过申报的端口获取评价结果。 三、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24点。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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