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 关于报送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人:宋娟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10 |
各在沪研究开发机构,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成〔2024〕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内容,现就报送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市属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三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中央在本市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三级医疗机构应将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书面报告抄送市科技、教育、卫生部门。 二、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起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0日; 2.纸质版报告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27日。 三、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完成本单位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系统填报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一式四份报送(抄送)市科委、市教委或市卫生健康委。无相关转化活动的单位应主动以纸质方式声明。 四、报送地址 1.研究开发机构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 2.高等学校报送至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宝山路251号甲506室。 3.医疗机构报送至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02号科研管理事务部。 联系方式 市科委戚璐雯/李畅64839009/23112495 市财政局周尊丽54679568-13066 市教委孙静/郑金聪56627214/23116742 市卫生健康委张蕴伟/陆雯娉33262083/23117979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