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企业申报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24-02-19浏览次数:10

为深入推进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发改发〔2022〕12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第一批扶持项目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申报认定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临港新片区内注册登记且不满 5年(不包括从外区域迁入临港新片区的企业);
2、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民用航空产业,且主营业务属于财税〔2020〕38 号文规定的《临港新片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民用航空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目录》范围;
3、在新片区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
4、企业主要研发或销售产品中至少包含 1 项关键产品(技术);

5、关于企业投资主体条件和企业研发生产条件按财税〔2020〕38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企业:
1、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近三年有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进入申报系统,选择“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开放申报,截止2024年2月29日。


(三)评审方式

申报事项经镇、园区、开发公司预审、科创中心初审、高科处复审等评审环节,专家评审的事项由我委邀请有关专家线上评审。


(四)公示发文
审核通过的,在上海市经信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