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关于发布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宋娟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浦东科经委发布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科普产品(作品)项目

(一)研究目标:支持原创的科普产品(科普图书、系列科普视频、系列科普课程和课件、科学实验包等)的创制与推广。

(二)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三)相关要求:

1.科普图书创作与推广

研究内容:原创科普图书创作,以文字阐述为主、配以图画相结合的方式,解读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考核指标:文字精炼,画面精美,内容兼具科学性、通俗性、趣味性。项目成果应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推广。公开出版物起始印数不少于3000册。须在浦东区域内开展线下科普推广活动不少于6次,包括进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

申报材料:完整的创作提纲和作品部分文本目录;须与国内图书出版机构签订图书出版意向函或协议等。

2.系列科普视频制作与推广

研究内容:创制科普视频作品应当聚焦浦东重点产业中某一个领域,或围绕某一个科技科普知识点,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及微视频。视频内容与形式应当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征,以公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在新媒体等平台播放和推广。

考核指标:科普视频为原创作品,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要求科学原理客观准确,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故事内蕴丰厚生动,画面制作优美精良。系列科普视频作品包括短视频作品和微视频作品。每个短视频时长应在为2-5分钟范围内,应不少于10个;微视频作品时长内60秒至90秒,应不少于20个。视频中的文字语音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需包含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动画、动漫等合成。视频作品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的高清视频。视频应在有一定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包括浦东、国内主流网络平台播出,累计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申报材料:提供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3.系列科普课件开发与推广

研究内容:开发系列科普课件一套,并开展线下实践教学和线上推广。课程面向社区居民或中小学生提供非学科类优质科普课程。内容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绿色环保等。

考核指标:课程特色鲜明、通俗易懂,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系列课件不低于10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20分钟。课件应当充分运用PPT和动画短视频等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以PPT形式图文、视频、动画相结合的多媒体课件或者以视频形式可在新媒体上播放的课件。项目须明确浦东区域的1个线下教学实践点。线下实践教学不低于5场次,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申报材料:完整的创作教案及课件制作设计方案。

4.科学实验包开发和推广

研究内容:运用物理、化学等原理开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方面实验包。通过科学实验展演的方式,让更多的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加深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开展线下实践展演和线上推广。

考核指标:提供科学实验包的实验方案、展演脚本及相关多媒体课件一套。科学实验特色鲜明、通俗易懂,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每个科学实验包要包含不少于5个科学实验表演,每个科学实验表演时长6至10分钟。展演须明确浦东区域的1个线下演出点。演出场次不低于10场,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申报材料:完整的实验方案及展演脚本。

方向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研究目标:对新建的科普设施或已建成的科普设施在建设、提升和改造方面给予资助,包括科普基地(场馆)、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科普设施(科普展示厅)、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创新屋、科普画廊等)以及公众科普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等。

(二)经费额度: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三)相关要求:

1.科普基地(场馆)、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的科普设施(科普展示厅)的建设、提升

研究内容:包括具备开展科普展示条件的新科普设施的建设和已建成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提升与改造。对新建的科普设施建设要求:固定科普展示面积要不小于300平方米;科普内容需围绕科技创新或产业发展的相关技术、产品和科普知识点等进行普及展示,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科学原理和知识点客观准确;展览展示的形式兼具多样性、互动性、可看性等特点。对已建成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提升改造须在原展示的内容、形式的基础上进行升级。

考核指标: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新科普设施建成后的固定科普展示面积需不小于300平方米。依托该项目的相关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受益人数不少于2万,同时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申报材料:项目完整的展览展示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2.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创新屋、科普画廊等)以及公众科普设施的建设、提升改造

研究内容:对在本区域内社区科普设施(社区创新屋、科普画廊)的建设和提升改造,包括具备开展科普展示条件的社区新科普设施的建设和已建成并对外开放的科普设施的提升改造。新建的社区科普创新屋需有独立的固定空间,科普展示活动区域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包括科普展示、动手实践等区域,兼具互动性、可操作性和体验性。新建的社区科普画廊长度不少于10米,展示手段需辅以新媒体,展示内容要围绕科技创新的相关技术、产品和科普知识点。已建成对外开放的社区科普设施的提升改造须在原展示的内容、形式的基础上进行升级。

考核指标:建成后项目须向本区域公众免费开放。新建成的科普创新屋,固定科普展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新建成的科普长廊长度不少于10米。依托该项目举办相关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受益人数不少于2万,同时应在浦东新区科技相关平台发布。

申报材料:项目完整的展览展示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方向三:民生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对象:浦东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一个年度(从项目立项起)。

2.有未按期验收并未正常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2024年项目。

3.同一单位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

4.项目投入(除资助经费外)必须有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技术合作单位只能提供技术支撑。

5.本专项不支持有关建筑物建设、装修及购置固定资产等。

6.受本专项资助后应在项目宣传、作品及展品上统一使用“上海市浦东新区科经委科普专项资助”主视觉,并将其放在首页;成果须纳入浦东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7.受本专项资助的科普作品鼓励参与上海市科普项目交易平台交易,要求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比赛,要求参加浦东科技节展示等重点科普活动。

8.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区科经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管理要求详见《浦东新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三、学校安排

项目限额,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3月25日前提交预申报项目清单至kyjh@sspu.edu.cn,并4月5日(星期五)中午11: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申报表(附件2)、对应的申报材料、自筹经费来源说明和排序后的《项目申报汇总表》,不接受个人报送。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科研管理负责老师联系。

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浦东新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

                 2.浦东新区科普专项资助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