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价机构资格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上海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
(二)申请条件
申请市科协科技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评价机构具备独立处理科学分析各类评价信息、设计评价方案和组织协调评价活动的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价工作;
2、建立相对稳定的科技评价工作队伍,从事科技评价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具备评价所需的专业能力;
3、建立具权威性的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高层次人才构成的动态专家支持系统,有关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应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规则、评价程序等科技评价管理制度;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开展科技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必要办公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评价资质的市科协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科技评价机构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科技评价机构资格复审
(一)复审范围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本年度应参加资格复审的单位为:
1、2009年获评价资质:上海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上海市化学化工学会、上海市公路学会、上海市医学会、上海市科普教育展示技术中心;
2、2012年获评价资质:上海市服饰学会、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环境诱变剂学会、上海市计算机学会、上海市抗癌协会;
3、2015年获评价资质:上海市宇航学会、上海市中医药学会、上海市电机工程学会、上海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上海市园艺学会;
4、2018年获评价资质:上海市力学学会;
5、2021年获评价资质: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上海市地质学会、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
(二)复审主要内容
主要从科技评价工作基本条件,完成科技评价数量、规模和质量,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学会近三个年度的科技评价工作进行复查。
(三)复审材料
参加本年度资格复审的学会按要求填写《科技评价机构资格复审申请表》(附件2),并报送以下证明材料:科技评价专家库名单、完成科技评价项目情况表、科技评价典型案例及完成上述案例的《科技评价报告》(案例数量应不少于1个,有多个案例的请按次序合并到一个文件内)。
工作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在“上海科协.网上家园”(网址:https://www.sastcloud.cn)首页,点击“2024年上海市科协科技评价机构资格申报及复审”的“申报入口”,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系统显示审核通过时,下载并打印申报书,签字盖章齐全;连同所有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办公室。
(二)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将组织专家评审会,由市科协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批科技评价机构资质。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周五)17:00,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周五)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一达 曹晓静
联系电话:53829298 53820314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7712860346 15221068706 (工作日:9:00-18:00)
委托上海市业余科技学院(上海科学会堂服务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
联 系 人:王一达
联系电话:53829298 18916538236
寄送地址:雁荡路84号2号楼2202-5室,邮编200020
来源:上海科协